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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5月21日,记者从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了解到,日前,赣州市印发《赣州市城镇房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开展城镇房屋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系统推进城镇房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防范化解城镇房屋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城镇房屋领域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方案》明确,本次城镇房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自今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部门执法、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重点聚焦三层以上、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城镇经营性单位危旧公房、房改房、老旧公共场所及各类工矿建筑、企业办公生产用房等老旧建筑,以及建设年代较早、易造成坍塌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土木结构、砖混结构、预制空心楼板等房屋。同时,坚持分类整治原则,对判定为房屋重大事故隐患的房屋建立台账,切实压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根据鉴定处理意见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主动解危。
《方案》强调,全市各地要开展常态化巡查,实行常态化提醒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形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安全网格员巡查上报、乡镇(街道)监管解危、县级定期巡查抽检的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方案》要求,各地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一线”督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记者刘庆元 通讯员叶平 钟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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