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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太原市应急管理局消息:为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和太原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并开始实施。
《约谈制度(试行)》规定,一年内发生1起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落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的等情形的,均在约谈范围之列。约谈对象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上一级公司分管负责人和属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分管负责人。较此情形严重的,除约谈煤矿、煤矿上一级公司外,还将约谈属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情形发生后,将在30日内启动约谈程序。为确保约谈效果,切实压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公众代表等列席。(记者 薛建英)
来源:山西晚报